2019年12月26日,马来西亚国际业务与工业部颁布布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韩国和越南的宽度≥1300mm的铁或非合金钢冷轧板卷(ColdRolledCoilsofIronorNon-AlloySteel)作出反推销终裁,决定对上述涉案国度的出产商/出口商征收反推销税。其中,中国鞍钢股份有限公司(AngangSteelCompanyLimited)为4.82%、郴州钢铁公司(MaanshanIronandSteelCo.,Ltd.)为4.76%、首钢京唐钢铁结合有限责任公司(ShougangJingtangUnitedIron&SteelCo.,Ltd.)为8.74%、其他为26.38%;日本为26.39%;韩国POSCO为0,其他为3.84%;越南POSCOVietnamCompanyLimited为7.70%,其他为20.13%。上述反推销税措施自2019年12月25日生效,有效期为5年,至2024年12月24日止。镀锡黑钢板和用于汽车及翅片式变压器终端的涉案产品不合用于上述反推销措施。
2019年3月29日,马来西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日本、韩国和越南的铁或非合金钢冷轧板卷启动反推销立案调查。2019年8月27日,马来西亚对该案作出反推销初裁。
(信息起源于网络)
免责申明:本公司网站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主张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公司赞成其概想和对其真实性掌管。